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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标志产品镇江香醋部分指标修改
[ 发布时间:2022/10/29  阅读:591次  来源:zoue]

2012年,镇江香醋作为中欧10+10互认地理标志产品,成功的进入欧盟市场。但在标准实施过程中,受环境变化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我们也发现部分特征性指标未能准确反映产品的质量特征,与当前追求健康消费的理念有一些差距。为了充分地反映产品的实际情况提升产品质量,满足消费者的健康需求.针对这一情况标准起草工作组经充分研究讨论认为:取消

标准中总酸上限 增加特酿级镇江香醋,适当调整还原糖特征性指标,能更准确反映镇江香醋的质量和特征,而且不会影响镇江香醋的质量。

标准起草工作组建议对GB/T18623-2011《地理标志产品镇江香醋》增加第2号修改单,对标准中总酸上限、还原糖等指标进行适当调整,增加特酿级镇江香醋。

1、取消总酸上限。原因一:参考GB18187-2000《酿造食醋》标准,标准中对重要指标如总酸只做下限规定的要求,而不做上限要求。原因二,总酸上限的存在制约了生产企业以品质产品服务消费者的意愿,取消上限更符合生产销售实际情况。

2、增加特酿级镇江香醋。经市场调研,消费者对高酸度镇江香醋有较大的需求。随着技术的发展,在遵循镇江香醋传统生产工艺的基础上镇江香醋生产企业能够生产出高酸、味醇、营养丰富、具有良好保健功能的镇江香醋产品,有必要增加品质香醋等级。

3、适当调整还原糖特征性指标。

一是经过长期的研究,可以通过技术手段适当降低还原糖指标。二是在降糖的同时,可以促进镇江香醋品质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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